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重构的建议

机构:武汉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22 点击:773

  (一)会计要素的重构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高度概括,是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也是构成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部分,它提供了会计科目和账户的设置基础,是会计核算及其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前提,应当按照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原则,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划分和设置会计要素。

  (1)坚持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科学划分会计要素。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上,坚持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按照企业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设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等五大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其内容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致;收益和费用是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五大要素之间形成会计的基本等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或者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这样五大会计要素形成了一个闭合回路,全面地反映了企业的交易或事项。之所以没有设置利润会计要素,是因为从经济实质上来讲利润只是一定会计期间收益和费用相比较的结果,企业实现的利润导致了企业的权益增加,已经反映在所有者权益之中,依据互排性原则,同一层次会计要素的设置不能重叠,而且企业的经营成果在损益表中完全可以得以反映,如果再设置利润要素实属不当。当然,利润是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衡量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最直接的指标,建议将利润在具体准则中进行规范,并将其纳入财务报告要素。这样既维护了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又可以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系统、详细的信息,较好地解决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主次关系。

  (2)科学界定收益和费用。在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和划分上,可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用广义的概念将收益定义为在一定会计期间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表现为资产的流入或增值,或者是负债减少。按照与经营活动的相关性,将收益划分为收入和利得。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利得是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并在具体准则中明确规定收入和利得的具体规范。将费用定义为在一定会计期间导致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表现为资产的流出或折耗,或者负债的增加。按照与经营活动的相关性,将费用划分为经营支出(简称支出,下同)和损失。支出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损失是指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总流出,并在具体准则中明确规定支出和损失的具体规范。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守明晰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据此,本文认为会计要素的设置既要符合会计主体经济业务的内容,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又要简明扼要,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从利得和损失的经济实质内容来看,利得与收入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入,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损失与费用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出,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收入和费用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利得和损失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偶发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为此,本文将利得与收入、损失与费用合并为收益类会计要素,既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又使得会计要素的划分简明易懂。

  (二)按照会计要素科学设置会计科目

  按照科学分类的原则和会计信息划分和质量保证的实质重于形式、明晰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原则的要求,科学划分会计科目。首先在大类上设置与会计要素分类一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等五大类会计科目;其次,科学划分每一大类会计科目下面的具体科目。把现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成本类和共同类会计科目按照其经济实质划归到资产类科目中,把损益类会计科目划分为收益和费用两类会计科目。收益类会计科目又可以根据收入和利得进行具体划分,费用类会计科目又可以根据支出和损失进行具体划分,从而提供系统、详细的会计信息。通过如此划分,将企业复杂的交易或事项划分为五大类经济性质相同的经济业务,然后据此设置账户进行会计处理,使得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账户前后一致,使会计处理按类进行,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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