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机构:长沙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29 点击:689

  第一,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借方"用来登记资产和费用的增加,同时用来登记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利润的减少;而账户的"贷方"则用来登记资产和费用的减少,同时还用来登记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利润的增加,记入账户借方的数额合计,称为借方发生额虻入贷方的数额合计,称为贷方发生额。

  对于一个账户来说,记入该账户增加方的数额一般都要大于或等于记入其减少方的数额,所以账户正常的余额应在记录增加额的那一方。也即资产类账户余额在借方,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余额在贷方。费用和收入类账户一般无余额。根据这个,我们可以从账户余额的方向判断账户的性质。各类账户余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类账户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第二, 根据复式记账的原理。再结合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对于任何一项经济业务,一方面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必然要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并且借方与贷方的数额必然是相等的。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大致可分为奖金流入企业的业务、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权益转化的业务和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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