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机构:上海仁和会计 时间:2016-03-05 点击:572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初始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差额为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确认,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负商誉,相当于得到捐赠,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股利或利润,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股利或利润,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3)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销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在处理顺流交易及逆流交易时的原则是:将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看做是一个整体,把整体上不存在的项目消除掉。

  ①逆流交易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顺流交易

  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4)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①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以及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时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

  ②如果合营方转移了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并且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应在该项交易中确认归属于合营企业其他合营方的利得和损失,也就是说要抵消属于合营方本身的利得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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