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管理局诚招警务辅助人员

机构:博之星教育 时间:2015-05-07 点击:722

  成都车管所最新报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依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0人(单位地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国宁村)。其中:

  岗位1:机动车查验岗位5人

  岗位2:微机员岗位3人

  岗位3:文秘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所要求的入职体检;

  (二)岗位1应聘人员:限男性,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不少于30字/分钟,差错率不大于1%;熟练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楚,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2应聘人员: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不少于30字/分钟,差错率不大于1%;熟练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楚,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3应聘人员: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楚,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和综合事务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 Excel、PowerPoint),能使用ACDSEE、PS等软件进行简单的图片处理,具备基本的拍照、摄像能力;文字录入速度不低于50字/分钟,差错率不超过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一)2300元/月—2500元/月;

  (二)工龄工资:按50元/年递增;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四)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五)享受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六)中心城区至工作地点上、下班交通车接送。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国宁村)。

  (三)报名电话

  报名电话:87850030;联系人:张老师、付老师。

  五、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报名后,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有成都车管所亲自抓办,而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这条新闻的解释权归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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