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招标采购中的行为均有禁止性规定。
1)竞争,是指个人或团体,为要达到某种目标,努力争取其所需求的对象而言。招标采购中的竞争主要发生在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对象是中标人的资格。
2)竞争法是指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而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
3)它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适用对象的多样性。
②调整方法的复杂性。
③法律内容的交叉性。
④法律责任的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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