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工程规范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规则,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说,互为阐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还有约好外,解说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商洽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弥补材料);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函及招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许诺及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别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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