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知识点:资产减值的范围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此处所指的资产,除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1.本章涉及的资产减值范围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以及相关设施等。
资产减值最基本的特征在于,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损害,使得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2.不属于本章涉及的资产减值范围: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特别提示】该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存货
注意: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通过损益转回。
(3)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
注意:建造合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完工时转回。
(4)金融资产
注意: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通过损益转回。
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转回。权益工具通过资本公积转回、债务工具通过损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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