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机构:福州仁和会计 时间:2016-04-04 点击:675

  财务会计知识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条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1.换入资产的成本

  方法一: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不含税的补价(-收到的不含税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提醒问题(一般情况下):

  (1)不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支付或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方法二: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银行存款(-收到的银行存款)-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提示问题】如果题目中,没有给对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情况下,则用“方法二”公式计算换入资产成本。

  2.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4)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1)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以外的,如果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计入换出资产处置损益;如果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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