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复习知识点:竞争行为的种类

机构:天津大立教育 时间:2016-04-04 点击:939

不合理竞争做法的种类

(1)假充他人的注册商标。

(2)私行运用出名商品特有的称谓、包装、装演,或许运用与出名商品近似的称谓、包装、装演,形成和他人的出名商品相稠浊,使收购者误认为是该出名商品。

(3)私行运用他人的企业称谓或许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假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伪标明。

(5)公用企业或许其他依法具有独占位置的经营者,不得束缚他人收购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架空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6)政府及其所属部分不得乱用行政权力,束缚他人收购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束缚其他经营者合理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分不得乱用行政权力,束缚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商场,或许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商场。

(7)经营者不得选用财物或许其他方法进纳贿赂以出售或许收购商品。在账外私自给予对方单位或许自个回扣的,以纳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许自个在账外私自收受回扣的,以纳贿论处。经营者出售或许收购商品,可以以明示方法给对方扣头,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扣头、给中间人佣金的,有必要照实入账。接受扣头、佣金的经营者有必要照实入账。

(8)经营者不得运用广告或许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功能、用处、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许应知的情况下,署理、规划、制作、发布虚伪广告。

(9)经营者不得选用下列方法侵犯商业秘密:

1)盗窃、威胁、胁迫或许其他不合理方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宣布、运用或许容许他人运用以前项方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留商业秘密的恳求,宣布、运用或许容许他人运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10)经营者不得以架空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报价出售商品。

(11)经营者出售商品,不得违背收购者的志愿搭售商品或许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2)助经营者不得假造、散布虚伪现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许诺、商品名誉。

(13)投标者不得勾通投标,举高标价或许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通,以架空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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