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机构:福州仁和会计 时间:2016-04-05 点击:754

  财务会计知识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如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强调以下问题:

  (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3)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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