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管线从建筑向路途路牙,由浅至深,依次为通讯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沟、压缩空气、煤气、氧气、乙炔、给水、雨水,最后为污水管。
2.地下管线敷设。一般不设置在车行道地下。尽量设于建筑物和人行步道之间区域的地下。如遇特殊艰难的状况,应采纳加固办法后再将给水、排水管安置在车行道地下;但应留意敷设时给水和排水管要分离隔,更不能共用一个管沟。有腐蚀和有毒管不能与电力电缆接近敷设。同类性质的管线,埋深附近时可共沟。相互干扰的管线不能共沟。煤气、易燃管道应安置在其他管道上面。给水在污水管上部。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电信管线下面。地下管线可敷设于美化下,但不适宜乔木下面。地下管线堆叠时,应将常维修和小管径的管线放上面。
3.地上管线要留意人行、车行安全。不该影响建筑的采光和通风。尽量确保美化面积不受影响。
4.管线敷设矛盾时,按暂时让持久,管小让管大,可弯让不可弯,新规划让原有,压力管让自流管,施工量小让施工量大的规则和准则处理。
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的资讯,请访问上海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