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机构:福州优路教育 时间:2016-04-06 点击:733

  1、在专用条款内约好选用下列三种断定合同价款的方法之一:固定报价合同;可调报价合同。

  2、可调报价合同中,合同报价的调整要素包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价调整;一星期内非承揽人因素停水、停电、停气形成的罢工累计超越8h。

  3、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改变工程的报价,按合同已有的报价改变合同价款。

  4、合同中只要相似于改变工程的报价,可以参照相似报价改变合同价款。

  5、合同中没有适用相似于改变工程的报价,由承揽人提出恰当的改变报价,经工程师承认后履行。

  6、承揽人在双方断定改变后14d内不向工程师傅提出改变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改变不触及合同价款的改变。

  7、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改变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归纳单价由承揽人提出,经发包人承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8、因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非承揽人因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该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好起伏以内的。应履行原有的归纳单价;在合同约好起伏以外的。其添加有些的进程量或削减后剩下有些的工程量的归纳清单,应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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