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动产营改增

机构:上海仁和会计 时间:2016-05-27 点击:639

  以下结合案例分析四种处置方式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卖旧买新

  “卖旧买新”就是卖出旧的有形动产,购买新的有形动产并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

  租旧买新

  “租旧买新”就是指租出旧的有形动产,购买新的有形动产。以设备为例,旧的设备就是企业在“营改增”之前购进或自制的资产,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但若将其出租,依据财税[2012]53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而购进新的设备,则可以取得17%的进项税额,这之间也存在14个点的差异。

  “租旧”与“卖旧”相比,租出旧设备属于经营性有形动产租赁,虽然租金收入按3%的税率计税,比“卖旧”收入按2%的实际税率计税高出一个百分点,但从长期看,“租旧”收入会大于“卖旧”收入,并且设备的价值仍然体现在企业的资产账面上;而同时购进新的设备,也会增加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扩大资产规模也有利于吸引投资者。

  租旧租新

  “租旧租新”是指租出旧的有形动产,租入新的类似的有形动产。企业租出旧设备经税局备案可按3%的增值税税率计税,但租入设备或新设备因存在选择性,可选择租入能取得17%进项税额的设备,这中间仍存在14个点的税差。

  “租旧租新”的好处在于:租金收入的销项税额与租赁支出的进项税额同步抵扣,有利于稳定的企业增值税税负;其缺点是:租入的新设备不能计入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不能增加企业的资产规模。企业要以全盘考虑是否“租旧租新”,不能单纯为税而租,忽略了成本负担。

  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是指企业用旧的有形动产,跟生产商作价后换取新的有形动产。这对换新方来说,就是换出的旧设备按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即按2%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换进的新设备按购进设备处理,即按17%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中间存在15个点的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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