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词已经活用成了别的词,我们还按其原来的用法去解释,就会讲不通。因此,掌握词类活用的基本规律,结合具体语镜,分析其用法和理解其意义,对我们学习文言文来说是很重要的。词类活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
动词、形容词、名词用作有“使”、“令”意义的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这就是使动用法。
在古代汉语中,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用于使动时,后面就带宾语,但这种情况较少。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在中古以后就改变了读音,例如:“晋侯饮(yìn)赵盾酒”,这就与及物动词的其他用法区别开来了,但并不能一概而论。
2,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
这是指形容词、名词用作有“认为”、“以为”意义的动词,表示主语认为宾语怎么样或者主语把宾语当作什么。
3,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就具有动词的语法特点,不再表示人或物,而是表示与这个名词有关的动作、行为。例如:“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籍:登记。《鸿门宴》)。名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都属于名词用如动词,在古代汉语中,名词作使动、意动的较少,但用着一般动词的则相当普遍。在古代汉语中,方位名词也常作动词。
4,名词作状语。
在古代汉语中,名词常用作状语,直接修饰、限制动词谓语,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方式、处所、凭借的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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