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股份的并购模式

机构:深圳前瞻商学院 时间:2016-07-06 点击:901

  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不复存在。

  1996年12月,上海实业的控股母公司以属下的汇众汽车公司、交通电器公司、光明乳业(600597,股吧)公司及东方商厦等五项资产折价31.8亿港元注入上海实业,认购上海实业新股1.62亿股,每股作价19.5港元。此举壮大了上海实业的资本实力,且不涉及资本转移。

  这种方式的优点如下:

  1.并购中,不涉及现金流动,避免了融资问题。

  2.常用于控股母公司将属下资产通过上市子公司“借壳上市”,规避了现行市场的额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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