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知识:代理的法律特征

机构:邯郸优路教育 时间:2016-07-15 点击:764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如果仅是代为传达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而没有任何独立决定意思表示的权利,则不是代理,只能视为传达意思表示的使者。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如果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则该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只能由代理人自行承担,这种行为是非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果是代理人请朋友吃饭、聚会等,不能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就不是代理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在实际施工现场,监理单位为建设单位的代理人,监理单位做出的所有指令导致的后果,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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