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知识:项目法人责任制

机构:上海优路教育 时间:2016-07-23 点击:929

  (1) 项目法人的设立: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不予审批。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原企业法人应向分公司或分厂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并实行专项考核。

  (2)项目董事会的职权

  建设项目董事会的职权有:

  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

  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项目总经理的职权:项目总经理的职权有: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

  实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办理;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

  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有关人员;

  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

  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定额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

  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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