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

机构:福州优路教育 时间:2016-08-22 点击:778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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