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机构:烟台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09-14 点击:875

  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4.消音和复位功能。

  5.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6.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7.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8.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

  9.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8款的检查。

  10.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本条第2~8款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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