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知识:仲裁协议的效力

机构:济宁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10-09 点击:899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只能仲裁,不能诉讼。

  2.对法院的约束力

  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若开庭后出示,仲裁协议失效,诉讼继续。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等,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当事人既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3.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4.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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