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机构:南通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11-23 点击:841

  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第一,立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第二,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第三,订立勘察、

  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四,订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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