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机构:优路教育 时间:2020-08-20 点击:523
导语概要

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5981)成立于2005年,是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培训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培训等,公司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优路教育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凭借科学的课程体系、专业的教研团队、强大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服务团队及个性化的服务体系,每年帮助数万名考生顺利通过了考试...

  • 建造师培训机构

    建造师培训机构

    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评中级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评助理工程师

    就业方向:市政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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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考生要关心的新规:所有项目需要建造师执业

  前段时间,从住建部获悉注册管理师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建筑行业的相关人员对此意见稿非常重视,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也不例外。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进行了修订。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修订后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有7章49条。根据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建造师,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在“注册”章节中,规定明确,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时,建造师要具备“受聘且只受聘于一个单位”等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从事工程建设单位的人员,通过聘用单位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主管部门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规定同时明确,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有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及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等10条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注册建造师有聘用单位破产、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等7种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在“执业”章节中,规定明确,注册建造师要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在“法律责任”章节中,规定明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作为不良记录计入诚信档案。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建造师培训班

建造师培训多种班型建造师课程安排

优路教育隶属于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主要从事工程、财经、教师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业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如建造师、造价师/员、安全工程师、招标师、咨询工程师等认证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如中级经济师、会计证、会计初级、会计中级、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认证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如教师证认证培训,如今,优路教育为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教师资格证认证培训知名品牌,在财经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领域亦有良好口碑。


建造师培训

选择建造师培训机构的原因建造师行业前景

新通知!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江西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还没有出来,不过江西住建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具体公告如下。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服务对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厅组织开发了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经研究,决定对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所有申请事项,均须通过我厅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即“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申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须通过“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和打印证书。

  (二)二级建造师有关申报事项受理时间不变,即: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等申报事项在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25日至3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延续注册申报事项在每个月的25日至3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等申报事项随时受理。

  二、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xjst.gov.cn),点击“网上办事”,进入“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选择个人账号登陆申请事项,按要求认真填报信息、数据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至企业,再由企业完善信息后点击上报至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打印出带有二维码及条形码标识的申请表(无二维码及条形码标识的申请表无效),签字、盖章后报至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核验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核对“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中材料扫描件是否与材料原件一致,将符合二级建造师申报事项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我厅。

  (三)注册地在我省的中央驻赣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直厅(局)下属企业申请二级建造师相关事项的,在“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中直接上报我厅。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二级建造师的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申请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送申报材料的公函;

  (2)经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汇总表》(1份);

  (3)申请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事项的,需提供《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申请表》及其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初审意见表》。(每位申请人一式1份,涉及交通、水利等专业的增加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申请事项,需提供经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或上级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

  (二)报送方式

  1.二级建造师的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等事项的申报材料,由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上报文统一报送我厅行政审批处。

  2.申报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等事项,由企业或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我厅行政审批处办理。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和企业登录“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后,应先据实填写完善申请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再办理业务申请,系统具体功能及使用方法可下载用户手册学习参考。

  “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信息中心和行政审批处反馈。

  厅信息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791-86205982、86237302

  厅行政审批处:熊艳 联系电话:0791-86211299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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