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机构:徐州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5-10-08 点击:615

  审判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开庭审理---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6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3个月内审结

  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7日内立案

  简易程序:标的额为各省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2.二审程序:上诉程序、终审程序

  上诉期间: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上诉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的,二审法院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3.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翻案

  (1)有审判监督权限的法定机关或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2)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判决有错误,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3个月内审查

  (4)申请再审的时间:翻案时效

  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5)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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