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劳动合同的订立

机构:无锡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5-10-17 点击:685

  1.劳动合同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合同的、满1年后不签书面的

  2.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保、劳动防护、其他法律事项

  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3.订立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

  (1)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报酬、试用期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或者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试用期: 0≤1个月 ≤2个月 ≤6个月

  合同期: 3个月 1个月 3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劳动合同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国家主动干预的,书面的,分有效与无效,劳动者辞职自由,禁止一切担保(如押金、担保)

  ⊙劳动合同无效:违心订立的合同、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强制性规定

  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4.集体合同

  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订立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收到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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