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城市选址与规划思想研究(二)

机构:长沙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5-11-05 点击:659

  (三)形胜

  湖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形胜”,《辞源》解释为“地势优越便利,风景优美”。《荀子·疆国》云:“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

  早在石器时代,先民们就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作为聚落基址。传说大禹治水时就提出“宅居九”[10]的建议,即居住地应面临弯曲的河水,背靠雄伟的高山,而且要地势高敞。这样,既有用水之便,又无洪涝之忧,纳阳光而御风寒,是最适宜生存的地方。《诗经·公刘》所载“逝彼百泉,瞻彼溥原”,“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说的就是周人先民在负阴抱阳、依山傍水的豳地勘察地形和营建家园的情景。周武王营洛邑时曾说:“自洛延于伊,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11]“”是指河流转弯或交汇之处。洛邑周围有洛、伊二水环绕,北依邙山、南望伊阙,宜于人类的生存发展,所以夏代先民就居住在这一带。

  军事防御是古代城市的一项重要职能。孔子论为政之道曰:湖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足食足兵,民信之矣。”[12]即城市有了优良的经济条件,就应训练英勇善战的军队保卫国家。春秋时,刘康公也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3]祭祀与军事,都是国家头等大事。依山川建立城市,不仅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是出于军事防御的需要。《周易》说:“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战国时著名的军事家吴起评论伊、洛一带的夏桀之居是“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他还说殷纣之国乃是“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14]。桀、纣虽然暴虐,但其国都却是形势险要、易守难攻之地。

  三、先秦城市规划思想

  (一)城乡统一

  先秦时期的城市建设者已充分认识到周围广阔土地对城市的依托作用,将城市周边的乡村地区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倍加重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具有了“区域”观念。从《考工记·匠人》营国制度提出的“体国经野”之制,可以看出当时是将城市与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对待的。所谓“体国”,是指合理确定城郭的等级与规模,布置城池、宫殿、宗庙和社稷;“经野”是指规划建设城郭周围的土地和奴役的居邑,处理好城乡关系。周代建城,实际上是建立一个以城为中心,连同周围乡野田地而共同构成的城邦国家。城市与乡村这对矛盾体在这里被处理成一个有机整体。

  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和畿服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体国经野”和城乡统一的思想。分封制是按受封者爵位尊卑来厘订其封疆和城池的规模。《礼记·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之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诗经·商颂》说:“邦畿千里。”这与《王制》的“天子之田方千里”相吻合。诸侯在封地上建城邑,其规模一方面受到等级限制,另一方面也必然要与封地大小相适应,于是反映出城乡结合的特点。畿服制是指以国都为中心,将全国疆土向四周划分若干部分,每个部分都承担各自服事天子的义务。“畿”是指国都周围的广大地区,“服”就是“服事天子也”[15]。《尚书·禹贡》提出五服制,《周礼·夏官》提出九服制。夏代的畿服制,如《尚书·皋陶谟》云:“弼成五服,至于五千。”意思是在夏的五千里疆域内,划分为五服。《尚书·禹贡》对“五服”的划法和各“服”的任务作了更加具体的说明。“五服”,分别是甸、侯、绥、要、荒(图4)。甸服为治田赋;侯服为王室环卫;绥服又称宾服,本为前代王室封国,现为王室屏藩;要服为受约束之蛮夷;荒服为边陲之戎狄。要、荒两服都必须向王室纳贡。对于畿服制来说,如果将国都周围各服理解为广义的“乡”,那么也可以说这是城乡统一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区域规划观念的雏形。

  (二)规模适度

  先秦时期的城市规划已开始根据城市腹地的支撑能力来确定城市规模,湖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即考虑了环境容量问题。《礼记·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春秋战国时期,《管子》继承和发展了“地邑民居必参相得”的城邑规划传统,提出:“夫国城大而田野浅狭者,其野不足以养其民。城域大,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16]这是说城市规模必须与周围田地大小以及城市居民数量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养”、“守”结合,才可保证居民的生活给养,有利于巩固城防。《管子》还进一步对其主张做了量化的描述:“凡田野,万家之众,可食之地方五十里,可以为足矣。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以。万家以上,则去山泽可矣。”[17]另外,《管子》还提出根据土地等级控制都邑分布密度,《管子·乘马》曰:“上地方八十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中地方百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下地方百二十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以上地方八十里,与下地方百二十里,通于中地方百里。”(图5)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土地肥沃的地区,粮食产量高,可以供养较多的城市人口,允许有较大的城市密度。反之,城市密度应适当缩小。

  《尉缭子》在讨论城市规模时提出“三相称”理论,即“量地肥饶而立邑建城,以城称地,以地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18]。这就是说,城市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和城郊田地的粮食产量相适应,三者必须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达到“三相称”的要求。

  墨子对城市规模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率万家而城方三里”[19],即方三里之城可以容纳一万户人口。

  当时人们还懂得根据交通条件确定城市腹地的范围。古代由于运输条件的限制,粮食、物资不宜长途贩运,如“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20]。《管子》亦云:“粟行于三百里,则国毋一年之积;粟行于四百里,则国毋二年之积;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21]

  将以上主张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要根据城市与腹地的关系以及人口、用地条件,科学地确定城市开发强度,使人与环境能和谐发展。

  (三)合理布局

  商鞅曾任秦国宰相,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了有关土地使用规划和城乡布局结构的主张。“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22](图6)。这是以方百里的地域为例,在综合了水源、林木、粮产、交通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土地使用、城乡布局和人口密度,其主张是很有价值的。

  墨子从城市防御角度,提出过城市的“五不守”理论。他说:“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众,二不守也。人众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远,四不守也。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23]这段论述一方面说明城市规模要与城市人口保持相称的比例关系,并要储备足够的粮食;另一方面讨论了市里、仓廪的布局问题,强调市不可远离城,积蓄的财富和富室也都要集中在城内,以提高城市的经济实力。

  《管子》从有利于城市经济功能发挥和便于城市管理的角度,对城市及其周围土地的功能布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24]《管子》这种按职业作为依据的城市布局思想,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其后的城市规划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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