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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44名公告

机构:搜课云时间:2016-02-01 13:41:56 点击:15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为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岗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除数字化医学研究所实验员、计划财务处专技岗、管理人员2(女性)、管理人员4(女性)、后勤发展处水电维修中心管理人员、基建处工程管理科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届别不限外,其它岗位均要求应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认可的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2、英语水平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2006年及以后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需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要求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其它外语语种的相当等级视同英语六级水平、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管理人员3岗位、管理人员4(女性)岗位要求具有良好英语翻译和口语交流能力,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或雅思平均7.0分或新托福100分及以上。

  3、年龄要求:见附件,计算日期统一截止为2016年2月25日。

  4、辅导员岗位要求: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是中共党员且有二级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2月25日上午11时。

  注:报名建议使用低版本IE浏览器,基本信息和学习经历是必填项,完成就可提交岗位。可在岗位名称中填写关键词后点击查询查找。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要关注资格初审情况)。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部分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但确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16年2月底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预计于2016年3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考核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其中后勤发展处水电维修中心管理岗位、基建处工程管理科管理人员岗位重点考核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岗位还要提供中共党员、有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个别岗位将涉及英语口语、英语翻译、技能操作或写作能力等加试。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7-86689737 虞老师,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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