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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市拱墅区招聘4名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公告

机构:搜课云时间:2016-02-27 00:00:00 点击:234

  为进一步加强拱墅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4名,其中祥符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2名,上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2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常住户口(以2016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3月4日;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市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正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或运河人才网下载的《拱墅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2: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运河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1、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待定。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或运河人才网下载的《拱墅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2: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运河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1、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待定。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河人才网上公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员工。工作性质为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参与建筑工地及企业欠薪处置;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

  2、咨询电话:88297250,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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