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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名)

机构:搜课云时间:2015-12-12 09:59:19 点击:160

2015年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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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是以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学研究任务为主的多专业、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我院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并设立了山东省金属矿产成矿地质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金矿成矿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同时承担国土资源部济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省矿泉水检测中心等职能。

二、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和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劳动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2号,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办公楼301房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招聘职位有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表现情况和应聘资格条件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永安

联系电话:0531-8640354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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