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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机构:搜课云时间:2015-12-16 14:28:55 点击:253

  一、遴选的岗位

  遴选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对象

  1、上饶市所属县、乡两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满两年的工作人员(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入编);

  2、在我市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3、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4、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遴选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所附的“四个专业目录”(附件2-5)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和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一寸电子照片1份(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及《上饶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直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资格情况进行集中复审。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之比未达到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工作:各岗位面试方式见岗位一览表。结构化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在具有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参加了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为0的应聘人员。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4、有效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相等而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考场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收费标准:笔试为50元/人·科;面试为30元/人·场。(领取准考证时缴费)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一览表中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遴选意见,呈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它事项

  (一)列入本次遴选的事业单位如政策要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本次招聘考试不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依据,在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如不符合列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身份和待遇。

  (二)本次遴选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8295986、81781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温馨提示:考生在报名、应考过程中,遇到需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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