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即办事项与内部流转的关系
即办事项一般是指纳税人到办税大厅办理涉税事项给予一次性办理完毕的事项。一次性办理完毕一般应该理解为税务机关内部按照规定的规程给予当场流转办理完毕,但决不是指当场办理当场了结,立等立取。
如:窗口服务人员在窗口受理涉税事项的办理后,首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税务机关内部不需要权签的事项由办税大厅税务人员确认签字、盖章后当场将结果交给纳税人,视为办理完毕;权签事项在内部(前后台)按权限当场审批完结后将结果交给纳税人,视为办理完毕。
因此,即办事项不是不可以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权签把关,只是要求在前后台之间能够当场办理完毕。
如果实行国地税合暑后,更多的即办事项需要流转到大厅后台进行权签,因为窗口人员只能代表国税或者地税一方,在国地税一窗通办下,必然需要流转后台的权签。
随着办税服务大厅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窗口受理、内部权签的流程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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