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信息,请关注无锡职业资格培训学校
下一篇: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师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