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知识:盘存
盘存又称财产清查。
种类 按清查对象和范围,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部清查是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对象和范围只是前者的某一部分。按清查进行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在中国,一般在年终决算前,或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以及清产核资时,对全部财产进行清查。对一部分流动性较大和贵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局部清查。
作用 财产清查的重要作用是:
①保证各项财产的帐存数与实存数一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②了解各项物资的储备、保管和利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便于挖掘现有财产潜力,使其得到充分利用。
③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完整。
④掌握往来款项的结算情况,及时处理各项结算业务。
⑤明了财产管理制度和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便采取措施,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加强财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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