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复习:收入确认的原则

机构:宜昌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01-27 点击:557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定: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宜昌职业资格培训学校整理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根据劳务交易结果是否能够可靠的估计,劳务收入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予以确认。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②收入的确认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收入一实际合同总收入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一(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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