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定制工》职业概况

机构:上海非凡学院 时间:2016-03-15 点击:524

  1.1职业名称

  服装设计定制工

  1.2 职业定义

  具有服装款式设计、平面款式图绘制、服装结构设计及样版制作、服装工艺制作及设备使用等能力,根据不同面料特点、不同消费对象的需求,进行服装设计、缝制和生产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服装设计定制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设计定制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设计定制工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设计定制工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形体知觉(觉察物体、图画或图形资料中有关细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辨别颜色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空间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服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服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具有初中文化或同等学历。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获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1年以上;

  ⑵从事本职业至少五年以上;

  ⑶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在校生,二年级下学年起可参加四级职业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获得本职业四级资格2年以上(成绩鉴定为“良好”及以上者无持证年限要求);

  ⑵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在校生,获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者,无持证年限要求;

  ⑶高职、高专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中或中职毕业学历,获得本职业三级资格2年以上

  相关专业: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染织与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饰设计等

  相关职业: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跟单师等

  1.7.3 鉴定方式

  五级、四级、三级: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试,理论和操作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二级:知识与技能一体化的模块式鉴定,各模块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

  场地:教室、操作实习室

  设备:打版桌、椅每个学员一个

  立体模型(人台)每个学员一个

  电脑(有服装CAD软件)每个学员一台

  其它必要的鉴定设施设备(电源、熨斗、烫台、缝纫机、包缝机及有关的专用设备等)

  制版工具自备

  立裁工具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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