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BA知识:价值百万的投资心经

机构:深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 时间:2016-09-28 点击:1042

  任何人都不敢说对未来一定看得准,就算是已经感觉十拿九稳了,也会存在思维的盲区。而一旦把所有的资金全部压在一只股票上,一旦出现黑天鹅事件,将会造成本金永久性损失这样的灾难性后果。

  施洛斯一生坚守了分散投资的原则。巴菲特在评价他取得的成绩时说,他是通过投资大约100种证券来建立自己的纪录的。当有人对比巴菲特的集中投资和他的投资方式时,施洛斯明确说"我们做不到"。F-EMBA:他认为他的能力无法做到那么有把握的判断,并且搬出巴菲特对他的评价:持有一个投资组合是为"无知"做对冲。

  巴菲特和芒格也并不是僵化地对手里的股票永不卖出。不过他们对于好不容易买到手的、持续增长的优质企业,绝不轻易放手罢了。相比之下,施洛斯就更坚持格雷厄姆的卖出原则:一旦低估的情况消失,就坚决卖出。

  他举了一个例子,他们曾经买入了一家企业,12.5美元买入很多,后来上涨一倍后卖掉了,但是这家企业最后涨到70美元。碰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捶胸顿足,仿佛这些没到手的钱是从自己的腰包里掉出去的一样。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当时买入的原因就是因为低估,现在上涨一倍后,"在这个水平已经不便宜,所以我们会卖出",就是这么简单,这就叫原则。

  巴菲特"永不卖出优质企业"是原则,施洛斯"贱买贵卖"也是原则,关键要看你的能力到底能把握哪一种原则罢了。

  其实,对比巴菲特和施洛斯的投资方法就可以看出,他们信奉的体系完全出自于格雷厄姆,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寻找价格低于内在价值,发现有足够安全边际的投资品种后大量买入。只是在具体方向上因人而异。

  施洛斯更极端地重视定量分析(这一点甚至超过了他的老师格雷厄姆)。由于要不停地寻找这样的投资机会,所以自然要买入更多的品种,而一旦价格回归价值,则果断卖出,兑现利润。

  巴菲特在他投资的第一阶段与施洛斯区别不大,到了他投资的第二阶段,则更重视定性分析,所以更多地寻找那些非常优质的成长企业。F-EMBA:这样的企业势必数量很少,买入的机会非常难得,所以一旦拥有,自然不会轻易卖出,而是长线持有,和企业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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