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

机构:天津仁和会计 时间:2016-09-17 点击:856

  1.分红权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积金

  (1)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在于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除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转增公司资本。

  (2)法定公积金

  ①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②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3)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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